盘锦市文化馆移动版

主页 > 信息发布 > 文化信息 >

喜讯!盘锦再添一国家级示范园

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认定100个单位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我市盘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入选。此次全省共有三家单位入选,另外二家是大连普兰店市鑫玉龙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本溪市桓仁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旨在充分发挥创建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支持示范园建设,通过政策协调和业务指导,加大对示范园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鼓励示范园所在县(市、区、旗、农场)或地市政府,以示范园为重点,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完善示范园设施条件。支持示范园入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申报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支持入园小微企业以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对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示范园发展。对示范园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鼓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等途径,多渠道保障示范园发展用地。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示范园认真总结创建过程中探索出的经验做法,加快复制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