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辽宁省“盘锦杯”评剧票友大赛通知
分类:馆内动态 来源: 时间:2011-06-08 14:49 浏览量:
为纪念中国中产党成立90周年,促进评剧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由辽宁省戏剧家协会、辽宁省文化馆主办、盘锦市戏剧家协会承办的首届辽宁省“盘锦杯”评剧票友大赛于2011年6月17日—19日在盘锦举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 凡爱好评剧艺术,有一定演唱基础,身体健康,18—69周岁的非专业评剧演员和爱好者均可报名。原平剧专业演员须离开专业院团五年以上准予参赛。
2、 参赛选手均需彩唱评剧传统戏、新编历史戏或现代戏的一个片段或唱段,鼓励创新剧目的片段,唱段参赛,延长时间闲置在5—8分钟。
3、 复赛期间选手服装、化妆费用自理。乐队伴奏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各代表队如需自带主弦、主鼓的,费用自理。
二、报名方法:
1、 票友参赛以市为单位,由各市戏剧家协会、各市文化馆推荐报名、每市3—5名。
2、 报名参赛的人员均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交纳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曲谱一式十份和参赛剧目的DVD光盘一张。
3、 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
三、评选方法:
1、 组委会聘请专家以观看DVD光盘的方式进行初评(初评报送参赛的DVD光盘必须在2010年以后录制并采取同期录像录音的方法)。
2、 复赛、决赛在盘锦以现场比赛的形式举行。
3、 决赛后由组委会选定选手参加颁奖晚会的演出。
四、时间安排:
1、 报名及报送光盘:2011年4月10日前。
2、 组织评委对所报送光盘进行初评:2011年4月30日前
3、 复赛、决赛时间:2011年6月17日——19日(盘锦举办)
五、奖项设置
1、 比赛设:十大名票、十大票友、优秀票友(各10名)。
2、 大赛设优秀组织工作奖、组织工作奖;对本次活动作出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优秀个人组织奖。
3、 获奖证书盖主办单位公章。
六、有关费用:
首届辽宁省“盘锦杯”评剧票友大赛进入复赛后票友的交通费、宿费自理,餐费由大赛自委会承担。
七、联络方式:
报送单位:辽宁省戏剧家协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 邮编:11003
联系人:王明刚 电话:22857806 13516046300
报送单位:辽宁省文化馆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保安寺街28号 邮编:110004
联系人:柳静 电话:23903481转8500 15041221778
辽宁省戏剧家协会 辽宁省文化馆
2011年2月10日
首届辽宁省“盘锦杯”评剧票友大赛方案
为纪念中国中产党成立90周年,促进评剧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拟于2011年6月17日—19日在盘锦举办首届辽宁省“盘锦杯”评剧票友大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体现多样化,为广大评剧爱好者搭建展示技艺的舞台,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对戏剧艺术的喜爱和参与热情,为弘扬评剧艺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二、 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辽宁省戏剧家协会 辽宁省文化馆
承办单位:盘锦市戏剧家协会
协办单位:各市戏剧家协会 各市文化馆
三、 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宋国锋
组委会副主任:韩宁 田剑峰
秘书长:赵俊芝
办公室主任:赵俊芝(兼)
办公室副主任:王明刚 柳静 苑中辉
四、 评委会:成员待定
五、 参赛范围及方式
1、 凡省内非专业演员,不论民族、性别、年龄在18—69周岁,均可报名参赛。
2、 参赛选手由各市选拔推荐,各市组队参加。
3、 大赛分初评、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六、 主要活动安排
1、 活动策划:2011年1月31日前
2、 向参赛单位发放大赛方案及通知:2月中、下旬
3、 报名及报送光盘:4月10日前
4、 组织评委对所报送光盘进行初评:4月30日前
5、 复赛、决赛事件:6月17日——19日(盘锦举办)
(1) 报道:6月17日上午10:00前
(2) 领队会:6月17日上午11:00召开(领队抽签)
(3) 合乐:6月17日下午、晚,6月18日上午
(4) 开幕式:6月18日下午14:00
(5) 复赛:6月18日下午14:20——17:30
6月19日上午8:30——11:30
(6) 评委会:6月18日晚上19:00——20:30
6月19日上午11:40——12:40
(7) 公布进入决赛票友名单:6月19日下午13:00(领队抽签)
(8) 决赛:6月19日下午15:00——17:00
(9) 颁奖晚会:6月19日晚上19:30——21:00
七、 参赛要求
1、凡爱好评剧艺术,有一定演唱基础,身体健康,18—69周岁的非专业评剧演员和爱好者。原平剧专业演员如参赛,须离开专业院团五年以上。
2、参赛选手均须彩唱评剧传统戏、新编历史戏或现代戏的一个片段或唱段,鼓励创新剧目的片段、唱段参赛,演唱时间限制在5—8分钟。初评报送参赛的DVD光盘。(必须在2010年以后录制采取同期录像、录音的方法。)
3、复赛期间选手服装、化妆费用自理。乐队伴奏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各代表队如需自带主弦、主鼓的,费用自理。
八、报名方法:
1、票友参赛以市为单位,由各市戏剧家协会、各市文化馆推荐报名、每市3—5名。
2、报名参赛的人员均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交纳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曲谱一式十份和参赛剧目的DVD光盘一张。
九、奖项设置
1、比赛设:十大名票、十大票友、优秀票友(各10名)。
2、大赛设优秀组织工作奖、组织工作奖;对本次活动作出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优秀个人组织奖。
3、获奖证书盖主办单位公章。
十、媒体支持:
1、 平面媒体:《辽宁日报》、《辽沈晚报》、《沈阳日报》、《盘锦日报》等报纸;《新世纪剧坛》杂志。
2、 网络媒体:《东北新闻网》、《辽宁文学艺术网》。
3、 电视媒体:辽宁广播电视台、盘锦广播电视台。
十一、有关费用:
首届辽宁省“盘锦杯”评剧票友大赛进入复赛后票友的交通费、宿费自理,餐费由大赛自委会承担。
十二、联络方式:
1、 报送单位:辽宁省戏剧家协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
邮编:110003
联系人:王明刚
电话:22857806
2、 报送单位:辽宁省文化馆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保安寺街28号
邮编:110004
联系人:柳静
电话:15041221778
2011年2月23日
首届辽宁省“盘锦杯”评剧票友大赛登记表
报送单位: 编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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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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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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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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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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