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内动态

“文明交通我先行 机关干部作表率”市直机关文明出行倡议书

分类:馆内动态  来源:徐自然  时间:2024-03-13 16:34  浏览量: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也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当前,全市正在大力开展交通文明“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机关干部更应该自觉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带动身边人提升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文明出行、人车守规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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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头争做文明行车的示范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驾驶机动车不抢道加塞、不占用公交专用道、不违规掉头、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车窗抛物、不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不在驾车时接听或拨打电话,主动礼让斑马线,不超速、不超载。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好头盔,不非法加装遮阳伞(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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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带头争做文明停车的践行者

 

 自觉养成文明停车的良好习惯,让停车“有序”,让文明“到位”。停放机动车时要依照按线、入位、顺向、限时的要求规范停放,不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人行道、盲道、无障碍通道和无停车位的机动车道违规停车。停放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时停放到指定区域,摆放整齐,营造城市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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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带头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在践行文明交通的同时,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要大力宣传文明交通礼仪,宣传带动家人、亲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强行超车、不违章停车、不在斑马线上抢行等,坚决劝阻酒后驾驶等危险行为,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以文明抵制陋习,用礼仪带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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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带头争做文明理念的倡导者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全市交通文明“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将抓好文明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干部作风的重要手段,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好行为规范的表率、文明举止的榜样,让文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融为习惯。

 

 

 文明始于心,创建践于行。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是我们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应有之义。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建共享文明规范、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为我市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盘锦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来源:盘锦机关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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